商場超市防損損失分為:自然損失,人為損失。
一、自然損失分為:生鮮商品變質,過期,脫水,商品在銷售過程中磨損。
二、人為損失分為:管理不當,收貨,客服,收銀,采購,工程,盜竊七大類。
1.管理不當:
內部轉貨手續未嚴格執行。
未經授權,未經記錄,擅自主張削價。
零星物品,顧客遺棄商品(特別是生鮮)沒有及時收回。
陳列不當,商品損壞。
破包,破損商品未及時處理。
腐爛和毀壞商品。
吃掉或使用過的商品。
2.收貨造成的損失:
對廠商管理不嚴,出入時廠商帶走商品。
收貨錯誤。
在裝卸過程中損壞商品。
條碼貼錯。
3.客服:
對不該接受的退貨做接收,而又不能原價售出。
提貨區發錯貨。
4.收銀:
收假鈔
短款
現金被錯誤的錄入款機。
沒有將購物車內所有商品逐一掃描(漏掃)
5.采購:
產品銷路不對,造成積壓
價格定錯或者條碼輸錯
退貨積壓過多
6.偷盜:員工偷竊,顧客偷竊
員工和顧客偷竊,是導致“損耗”的最主要的兩個因素。
上述導致“損耗”的因素,可能是由無意所為,或是蓄意行為所致。除顧客和員工偷竊外,其它的“損耗”因素也不是無足輕重的,應該同樣引起高度重視。例如,供應商偷竊或訂價,收款時,無意發生的錯誤,都能將預期的總利潤減少百分之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