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中專以上學歷,2年以上收銀監察工作經驗;
第二,具備與收銀工作相關的財務、計算機知識,熟練 掌握收銀業務操作技能;
第三,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較強的防盜意識; 第四,熟悉與收銀和商業有關的法律知識以及《中華人 民共和國會計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 等;
第五,掌握本企業《收銀監督檢查辦法》、《商品銷售 退換貨管理規定》相關管理制度以及相關的業務流程;
第六,熟悉收銀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;
第七,具有識別假鈔和鑒別支票真偽的能力;
第八,具有一定的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; 第九,具有較強的組織、協調和控制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