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防盜監察人員的工作規范
一、超市防盜監察人員營業前的工作規范
1.檢查監控儀器運轉狀況,做好監控設備開機前的準備工作,調整錄制畫面,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維修中心進行維修。
2.利用監控儀器及時查證顧客投訴的問題,并將查證情況告知服務臺或收銀主管。
3.整理上一營業日《商品退換貨申請單》和退換電腦小票,在專用登記簿上逐一核對,發現錯誤應及時交服務臺值班人員更正。對《商品退貨中請單》單據次數與‘收銀異動日報表》不符的,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哲時不報賬,待查清后再作處理。審核無誤的《商品退換貨中請單》簽名后送服務臺,要求接收人在專用簿上簽名。
4.與行政部門人員一起對商場自動售賣機的錢幣進行回收、清點,并及時補充商品,保證自動售賣機的銷售正常進行。
二、超市防盜監察人員營業中的工作規范
1.營業中,巡視收銀工作現場或者通過監控設備監督收銀工作情況,發現問題及時糾正,并提出合理的處理意見。
2.監督收銀員在指定的區域做單,嚴禁收銀員在收銀臺單獨做單;制止收銀員將營業款帶出做單區域;檢查收銀員備用金的包存情況;不定期地檢查收銀員是否按規定不在衣袋里帶有現金、信用卡之類物品。
3.整理上一營業日收回的更正、取消、退貨等單據,并在專用登記簿上記錄上述單據的單號、次數,次日與《收銀異動明細表》逐一核對,如發現單據不符或不足時,確認為收銀員未交單據的,可通知收銀主管3天內補交;如果是通過監控設備查證屬于收銀員丟失單據和商品流失的,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。
4.對收銀員因操作錯誤或應顧客要求而在收銀程序中使用的“更正”、“取消”等業務操作,在現場查證后,可在第二聯電腦小票上簽名認可。如果收銀員“更正”、“取消”已輸機的商品,沒有留下商品或沒有證人證實,收銀監察人員不應給與簽名認可;對于收銀員掛單商品的“更正”、“取消”情況,未查明原因時,收銀監察人員也不能給予簽名認可。
5.因收銀員出現操作上的錯誤或者收銀監察人員認為有必要時.可以隨時對收銀機進行現場盤點,盤點結果要告知收銀員。
6.遇到顧客投訴收銀員少找錢時,應進行現場盤點證實,并將查實結果通知收銀主管;如發現屬于收銀員漏輸、錯輸等情況時,要及時提醒收銀員進行更正。
7.當收銀員丟失掛單商品時,要先進行結算,待查證后再做適當處理。
8.當收銀員與顧客發生糾紛時,應及時通知收銀主管,迅速到現場協助解決。
9.每周參加收銀監察主管組織的收銀監察例會。
10.每月與收銀監察主管參加由收銀主管召開的對接會,共同分析收銀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提出合理化建議。
三、超市防盜監察人員營業后的工作規范
1.營業結束時,與收銀主管對接當天收銀員出現的操作失誤情況,并將這些操作失誤情況及時記錄到《收銀員實務統計表》中。
2.監督檢查收銀員上交營業款項情況以及保存備用金情況(包括服務臺備用金),監督收銀員對“自營檔口調撥登記表”的錄人情況。
3.收取收銀員“更正”、“取消”、“退貨”等業務操作的計算機單據及當天的《商品退換貨中請表》。
4.待收銀員都離開收銀臺之后,關閉監控系統,并對全部錄制完畢的錄像進行封存工作。